更加困难。从附表3可以发现,7月份使开盘价格涨跌1%所需追加金额较6月份平均增加了6.6%,其中使价格上涨1%需追加金额增加了32.7%。
开放式集合竞价下撤单行为研究
沪市新交易规则规定,集合竞价阶段最后5分钟不得撤单,主要是避免市场庄家散布虚假的买卖信息,利用虚假的大额订单影响交易价格,使得散户跟风操作。
2006年7月沪市开始实施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后,由于集合竞价披露参考价格等信息,投资者可据此调整交易策略,故投资者撤单行为显著增加。从图1可以看出,6月份撤单分布除第一分钟外,其余时间基本平稳,而7月份撤单笔数随着撤单终止时间的临近显著增加。6月份,第一分钟和最后一分钟分别占总撤单笔数的46.1%和7.5%,7月份这两个比例分别为45.8%和16.6%,最后一分钟撤单比率提高了2.2倍。这说明开放式集合竞价阶段撤单行为已经和以前发生很大不同,策略性撤单行为可能增多。
我们再来看大于或等于5万股的大额订单撤单情况。图2数据显示,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前倒数第二个半分钟内,撤单数量最大(占全部集合竞价阶段相应撤单数量的16%),每笔撤单数量也最大(平均为19.7万股)。另外,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前1分钟内,数额达到99万股的订单有11笔,占全部99万股或以上订单的比重为31.5%。这说明,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前1分钟内,策略性撤单行为可能大量存在。
此外,我们的研究也显示,投资者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仍存在较强的撤单意愿。在9:20至9:25之间,交易系统接收到的撤单(作废单处理)数量每日平均为1838笔(前5分钟有效撤单为1876笔),数量达882万股(前5分钟有效撤单量为1706万股)。与集合竞价时段前5分钟相比,后5分钟撤单笔数比较接近,但每笔撤单的数量(股)则显著下降,说明后5分钟散户的撤单意愿非常强烈。(未完)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