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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创设认沽权证
自2005年11月28日起,上证所开始推出权证创设制度。根据《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作为“创设人”,在市场上创设和注销权证。所有创设在外的权证与同标的证券的同种权证之和乘以行权比例不得超过无限售条件标的证券的100%。创设人要创设认购权证必须在结算公司全额抵押用于行权的标的证券,直到所创设的权证被注销为止;创设认沽权证则需要全额抵押用于行权的现金,直到注销为止。
创设机制对于权证价格有明显的影响,特别是快到期的价外权证(主要是指认沽权证),其创设份额的流通会加快权证价格归零的速度,所以当券商大规模地创设认沽权证时,投资者应当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