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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放宽
作者:基金    文章来源:中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0
  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日前被进一步拓宽。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官方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经发改委批准的产业基金和在发改委备案的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比例不超过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按成本计)的10%。

  据了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

  全国社保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或转持划入资金、发行各类彩票划拨的一部分资金、投资收益,按规定比例投资于有固定收益的各类债券和存款、股票、实业等。

  截至2007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按市值计算总资产为5161亿元,预计到2010年可超过1万亿元。近5年,全国社保基金年化实现收益率为10.7%,比同期年均通胀率2.59%高出8.11个百分点。按照2007年底的数字,新批准的两个投资渠道将最多可投入社保基金的10%即约510亿元。

  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12月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近年来,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逐步拓展。从最初只限于国内银行存款、股票、国债等几个品种,到开始实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此前,国家再次鼓励批准扩大投资范围。包括可投资国资委管辖的中央企业,还可以投资财政部管辖的金融资产,包括商业银行,还有证券、保险等其他的金融企业;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也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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