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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基金需设反洗钱专门机构
作者:基金    文章来源:中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4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于近日发布,根据该指引,证券业协会要求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指引》要求,会员单位在办理资金账户、股票账户、转托管、代办开销户、修改密码或基本信息等业务时,应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根据《指引》,会员单位还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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