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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开基分红的误区:分红基金好不好?
作者:王蕊    文章来源:卓越理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9
,你可购买的基金单位也是10,000/[(1+0.016) ×1.075]=9155.83份。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基金通常会把已经实现的收益向投资人进行分配。分红的基础为"基金净收益",即基金的收入回报和通过卖出证券实现的资本回报,减去依法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按照目前有关规定,分红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基金投资要有已实现的净收益,二是分红比例在一年中不得低于已实现净收益的90%。
  对于分红方式,投资人有两种选择,一是分配现金;二是再投资,即将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扩大投资规模。对于这种方式,基金公司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该基金。不同的分红方式将影响投资回报率。投资者常常会提出疑问:用累计净值计算的回报率与晨星的计算结果有出入?投资人应当留意,晨星对基金回报率的计算前提是假设红利再投资。因此,如果你采用现金分红形式,将分红投资于别处或者进行消费,那么你的实际收益会与回报率的计算结果有所差异。
  1.现金分红方式计算回报率
  假设期初投资者购买基金A份,期初基金单位净值为Nb,期末基金单位净值为Ne,期间基金实施分红,单位份额分红D元,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投资者在期末选择赎回,如何计算该基金的回报率呢?
  如果选择现金分红形式,不考虑申购和赎回的影响,投资者最终的收入是A(Ne+D)元,投资回报率是[A(Ne+D)]/[ANb]-1,即(Ne+D)/Nb-1。这就是投资者最熟悉的累计净值计算的回报率公式。
  2.红利再投资计算回报率
  红利再投资的假设前提是将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细心的投资者一定会发现,基金分红的公告中常常会公布将分红用于再投资的计算日。依据上面的例子,假设红利再投资日的基金净值为N,则分红折算成相应的基金份额为AD/N,投资者最终持有的基金份额为(A+AD/N)。不考虑申购和赎回的影响,投资者最终的收入是Ne(A+AD/N),对比期初的投资额ANb,基金的回报率是[Ne(A+AD/N)]/ANb-1,化简后的回报率公式为:[Ne(1+D/N)]/Nb-1。
  如果期间分红多次,我们再来计算回报率:
  总回报=(Ne/Nb)×(1+D1/N1)×(1+D2/N2)×……×(1+Dn/Nn)-1
  其中:Ne和Nb分别为期末和期初单位资产净值;
  D1、D2、Dn分别为第1次、第2次、第n次单位分红金额;
  N1、N2、Nn分别为第1次、第2次、第n次红利再投资日的单位净值。
  如何选择基金分红方式
  通常情况下,现金分红可以拿到实实在在的现金,满足投资者"落袋为安"的心理。但是,红利再投资的方式也有独特的魅力,投资者如果将手边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基金,对红利没有现金需求,则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现金红利被闲置,另一方面,当市场前景比较好,预期基金净值的上升空间比较大时,红利再投资类似于"利滚利",同时降低了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成本。此外,还有利于养成纪律性投资的习惯,坚持长期持有。当然,打算将红利贴补家用的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最合适。当市场震荡下跌,投资者对后期不乐观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现金分红保留部分现金收益,实现落袋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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