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IT036投资理财助手 >> 基金 >> 基金知识 >> 文章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基金指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及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条 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本规则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规定。
第四条 本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规则对基金上市和信息披露等活动进行监管。